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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公投適用範圍

為方向

《公民投票法》

公投法2017年調整可公投事項之修法提案比較

統計區間

第九屆 2016/2/18-2017/12/11

提案成份比較

修改憲法要公投嗎?

本次修法結果,針對哪些事情可以公投,一共調整了兩部分

  • 將法律內「憲法修正案之複決」刪除
  • 將「投資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刪除

雖然原公投法有將「憲法修正案之複決」列為可公投事項,而修法後刪除了原公投法內關於憲法修正案的複決條文,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就有規定憲法修改需經過選舉人投票複決,因此在實際上憲法修正案還是必須要經過選舉人投票複決。

擴大適用範圍為修法方向,「範圍越大得分越高」為標準來計算,各版本提案能得幾分?

提案名稱
不得公投
可公投
行政院 12345
葉宜津 12345
林淑芬 12345
高志鵬 12345
王定宇 12345
鄭麗君 12345
時代力量黨團 12345
修法前 12345
修法後 12345
提案戰力分析

誰提案有增加可公投的事項?

在增加可公投事項的提案中,以立委葉宜津與王定宇增加的項目為最多。而只有林淑芬提出針對主權讓渡案必須經過公投複決。行政院的提案則沒有針對公投適用範圍做任何調整。

提案簡單比較

立委們針對適用範圍實際提案修改了什麼?

針對憲法的部分,王定宇提案將憲法創制納入公投。針對領土變更案,則有葉宜津,林淑芬,高志鵬,時代力量黨團都有提案納入公投。

提案 憲法創制複決投資提案預算租稅薪俸領土變更案主權讓渡案
行政院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葉宜津

未修改

可公投

可公投

可公投

未修改

林淑芬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可公投

可公投

高志鵬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可公投

未修改

王定宇

憲法創制適用公投

可公投

可公投

未修改

未修改

鄭麗君

未修改

可公投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時代力量黨團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可公投

未修改

修法前

憲法複決適用公投

不得公投

不得公投

不得公投

不得公投

修法後

不適用公投法

可公投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提案完整比較

去找吧!我把所有法條都放在那裡了

公投法修法於2016年12月15日就已經從委員會審查完竣。但在2017年4月決議交付黨團協商後,從5月到11月歷經6次會議表決都沒有排入討論事項,2017年12月才進入二三讀。公投法從出委員會到三讀間隔了363天,相較於勞基法2017年的修法,出委員會到三讀經過38天就完成。公投法的修法速度比起勞基法足足差了9倍以上。

公投法修法期間還傳出民進黨因擔心激怒中國而刪除領土變更公投。蔡英文政府雖然從2015年就將公投納入優先法案,但以立法院的實際作為顯見並非如此。

提案 憲法創制複決投資提案預算租稅薪俸領土變更案主權讓渡案
行政院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葉宜津

未修改

刪除「投資不得作為公投提案」

刪除「預算、租稅、薪俸不得作為公投提案」

新增「領土變更案之複決」

未修改

林淑芬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新增「領土變更案之複決」

新增「主權讓渡案之複決」

高志鵬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新增「領土變更案之複決」

未修改

王定宇

新增「憲法原則之創制」

刪除「投資不得作為公投提案」

刪除「預算、租稅、薪俸不得作為公投提案」

未修改

未修改

鄭麗君

未修改

刪除「投資不得作為公投提案」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時代力量黨團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

新增「領土變更案之複決」

未修改

修法前

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不得作為公投提案

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無規範,不得公投

無規範,不得公投

修法後

刪除「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刪除「投資不得作為公投提案」

未修改

未修改

未修改